信达铝业有限公司信息公开内容
企业名称 |
信达铝业有限公司 |
信息公开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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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信息 1、单位名称: 信达铝业有限公司 2、生产地址: 任丘市雁翎工业园区(南区) 3、组织机构代码:91130986012810557 4、法定代表人: 庞素花 5、联系人: 庞素花 联系电话:13831749166 6、主要产品:铝合金型材 年生产能力:30000吨 二、排污信息 1、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2、排放方式:天然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排放口数量:废气排放口5个,废水排放口1个。 4、排放浓度:颗粒物:30 mg/m³二氧化硫:200 mg/m³氮氧化物:300 mg/m³ 5、超标情况: 1无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 2无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环境违法行为 6、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开展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通知》冀气领办[2018]177号。 7、核定的排放总量(排污许可证):二氧化硫:0.059t/a;氮氧化物:0.375t/a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 天然气加热炉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和车间生产同步运行 2 氧化电泳固化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过滤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和车间生产同步运行 3 喷涂固化废气,经 喷淋塔,过滤箱,光氧催化,活性炭过滤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和车间生产同步运行 4 氧化酸雾废气,经碱雾塔中和过滤,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和车间生产同步运行。 5 打砂机废气,经水浴除尘,通过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和车间生产同步运行。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任丘市信达铝业有限公司项目,于2012年11月 16日通过任丘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任环表字(2012)276号。 2、已取得省版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PWX-130982-0453-18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我厂已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等。并于2019年3月 2 日在沧州市生态环境局任丘市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130982-2019-020-L。严格按照预案内容认真执行。我厂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 六、其他公开环境信息 1、废物的处置、利用情况: 我厂产生危险废物:污水处理污泥(HW-17)和自动在线监测废药液(HW-49),贮存于危废间,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衡水睿韬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处置。无自性利用情况。
2、自行监测工作情况及结果: 1监测情况:按国版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对我厂进行检测。 2.监测结果: 颗粒物:1.4 mg/m³;二氧化硫:4 mg/m³;氮氧化物:8 mg/m³,全部达标排放。 3、排污税缴纳及履行环境责任情况 按季度缴纳环保税,2019年按要求完成环保税缴纳工作,缴纳58244.55元,2020年第1季度因疫情原因未生产。 4、职工环境培训 按照《信达铝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环保文件要求,每年对全体员工定期进行培训。 5、环境法律、法规的其他信息 为有效地保护环境,维持生态平衡,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我厂认真学习各项环境法律法规并积极执行。 6、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单位职责 本厂未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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